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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食品仍在货架上展卖自行包装不标生产日保质期崔楠摄影新报记者崔楠
小灵通号码为89xxxx36的读者提供信息(信息费66元):超市内已经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仍摆放在货架上,而超市自行包装的食品上只有包装日期,压根没有保质期和生产日期等资料。
新报记者崔楠
昨天11:30左右沃尔玛超市和平路店
根据消费者举报,记者跟随工商和平分局专业一所执法人员来到沃尔玛超市的食品柜台。执法人员在货架上发现,三袋标注为北京远洋商贸有限公司出品的嘉荣牌滩枣,其生产日期分别为2005年4月和5月,保质期为12个月,已经过了保质期。而另一袋同品牌的滩枣不仅外包装出现了破损,上面根本找不到生产日期。执法人员又在面粉柜台发现,多袋标注为乐陵市金山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出品的金磨坊面粉也已经过了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即将这些已经过期的食品全部下架。
在该超市的进一步检查发现,由超市自行包装的冷冻水产品、酱制品、肉类制品等,标签上只标有包装时间,压根没有生产时间、保质期等。该店相关负责人向执法人员解释说,这个标签只是该店对自行包装食品的价格标签,并不是产品标签。随后,相关负责人从距离这些食品数米外的柜台另一端取出一张纸片说那才是产品标签。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又来到酱制品和肉制品柜台,发现这些食品外包装上也只标明了包装日期。该店有关负责人表示,估计是理货员收拾柜台时将“纸片标签”损坏,才没有展示出来。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出,限时使用的产品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标明在某时间前使用字样。如果超市在食品包装上只标明包装日期已经涉嫌违法。
工商部门表示,此前中消协已经发出过包装日期不等于生产日期的消费警示。这主要是因为包装日期往往是生产日期之后进行的。如果商家只标注包装日期而不标注保质期,那么消费者的知情权就可能被“剥夺”,最终导致权益受损。
<责任编辑:张焱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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