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晶龙
新报讯记者邓晶龙记者昨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按照教育部关于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开展“阳光工程”的要求,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决定,将本市2006年享受中招升学加分和升学优待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
代码 中招 升学加分和升 学优待项目
A 市级三好学 生
B 市级优秀学生 干部
C “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
D 市级以 上学科竞赛规 定奖级获得者
E 市级以上科技活动、竞赛规定奖级获得者
F 劳动 技能竞赛规定 名次获得者
G 文 艺比赛规定奖 级获得者
H 体 育竞赛规定奖 级获得者
I 归侨 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J 台湾省籍考 生
K 少数民族考 生
L 援藏、援疆人员子女
M 来津 高层次留学人 才随归子女
N 烈士子女
O 驻边境 、沙漠区、三类地区及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P 残疾军 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 子女
Q 因公牺牲人民警 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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