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李海涛实习生陶媛媛)结合国务院和财政部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决定对我省种粮农民(含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因成品油价格的调整增支给予补贴,并考虑今年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预计增支因素,实行综合直补。 从测算情况来看,全省亩均补贴为5.7元,户均补贴为38.48元。
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采访了解到,这次综合直补的补贴标准全省按区域划分,实行三个补贴标准:关中地区亩均补贴标准7.3元、陕南地区亩均补贴标准6元、陕北地区亩均补贴标准3元。从测算情况来看,全省亩均补贴为5.7元,户均补贴为38.48元,其中:关中亩均补贴为7.3元,户均补贴为45.21元;陕北亩均补贴为3元,户均补贴为41.66元;陕南亩均补贴为6元,户均补贴为24.16元。
据了解,此次我省综合直补的发放范围确定为全省范围内的种粮农民,包括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补贴方式按农民种粮的面积补贴。补贴面积以2002年省税改办核定的计税面积为基础,剔除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的经济作物(园艺产品、水产品、林木产品)面积、日光温室面积、征占用的耕地面积确定。综合直补资金采取专户管理,省财政厅通过专户将资金拨入各市财政局专户,各市将资金拨入各县财政局专户,由县级财政部门协调当地金融机构为农户办理“一折通”,一次性将补贴发放到农户,期间不再随实际价格变动而变动。补贴资金全部用于补助种粮农民,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挪用、抵扣补贴资金。实行粮食直补的市县,充分利用粮食直补渠道,将综合直补资金和粮食直补资金在6月底之前一并落实到每个农户;尚未实行粮食直补的市县,借鉴粮食直补的做法,建立综合直补补贴发放制度,采取直补方式在7月底之前将综合直补资金落实到种粮农民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