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个人名义参加养老险的人员也可申请病退鉴定并办理病退手续,享受与企业职工参保人员一样的养老保险政策待遇。昨日,来自市劳动保障局消息:我市首批185名申报病退休(职)的养老险个人参保人员目前已获得市劳动鉴定中心病退鉴定。
185名申报病退休(职)的个人参保人员来自江北、渝北、九龙坡、巴南、南岸、高新区等区县,病退鉴定由市劳动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在解放军三二四医院开展。至此,我市个人参保人员因病退休(职)鉴定工作全面启动。
此前,我市出台政策:从今年4月1日起,以个人名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申请病退鉴定并办理病退。此举标志着个人参保人员与企业职工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待遇得到统一: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发放基本养老金或退职生活费;对符合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准予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病退休,是指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符合其他相关退休、退职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或退职。个人参保人员在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的疾病或残疾部位,不能作为病退鉴定的依据;但原疾病和残疾部位在其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程度加重或引发新的并发症,可以作为病退鉴定的依据。
个人参保人员申请病退鉴定后,需填写《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并提交《养老保险手册》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职工档案》、《重庆市职工因病退休(职)鉴定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记者邓全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