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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方向消费者道歉,经理表示是个别员工损害商店声誉的严重违规操作6月11日,本报对此事的报道。
市场价格仅2000多元的手机,王府井手机超市却以6000多元的价格卖给湖南来京的游客。6月11日,本报报道此消息后,东城区物价部门调查其商家定价。昨日,记者获悉,在物价部门的协调下,王府井手机超市全额退还消费者购机费用,并向其道歉。
现场
商店经理退款又道歉
6月14日晚上8点,在王府井手机超市店内,该店经理检查了周小姐要退还的手机及配件。确认没有损坏后,经理将周小姐购买手机的费用共6190元(扣除刷卡费)如数以现金形式退还,并代表本店向周小姐道歉。
“我们店个别人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损害了我们名牌店的形象,在此对您说一声对不起。”该经理对周小姐说。
消费者
坚持全额退款维护利益
周小姐在拿到退款后非常高兴,她表示,自己对权益保护的坚持,让自己获得了一个满意的结果。
周小姐介绍,东城区物价检查所在确认王府井手机超市定价存在违规操作后,经过与超市的协调,初步判定该店应该退还这款手机店内标价外的多收款项。即该款手机在店内标价4880元,256兆存储卡标价256元,实收时共多收了近2000元,应予退回消费者。
“我不同意退还差价,因为店内标价比市场价格高很多。我当初提出换一款价格相符的手机,合理要求却被断然拒绝,所以我坚决要求退货。”周小姐说,物价部门介入后,商家态度非常好,对退货要求一口答应。周小姐提醒市民,以后买贵重物品前自己都要小心,查好报价,不要再犯错误,若再遇到类似事件,自己还会坚持维护合法权益。
手机超市
将对违规员工严肃处理
王府井手机超市的经理对记者表示,这件事情从始至终,他都毫不知情。“物价检查所的人找上门来,我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该经理说,这是店内个别员工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损害商店声誉做出的严重违规操作行为,事后要对该员工严肃处理。
该经理表示,超市的管理存在一些漏洞,而且超市内销售人员的收入要与他给本店带来的效益挂钩,因此,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个别人抬高报价,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我们会改善内部管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该经理说。
至于该店许多手机标价高于网上报价,该经理的解释是,每个商店的具体情况不同,报价也会不同,王府井地段的高房租是导致店内商品价格贵的主要原因。
物价部门
消费者
购买前应货比三家
东城区物价检查所检察人员表示,通过调查认定该商家存在定价不妥当的地方。但由于国家对手机等商品的价格已经放开,商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的不同自主定价,因此,物价部门多数时候只能在消费者与商家之间起协调作用。只有在商家对商品没有明码标价,或用比标价高的价钱卖出商品等情况下,物价部门才有权要求其退款。而像这样消费者顺利取消合同,拿到商家全额退款的案例非常少见。
“所以消费者买东西之前最好货比三家,多参考其他地方的价格后再购买,以免上当。”该检察员说,消费者觉得在物价上受到不公正待遇后,应及时向物价部门反映或向消协投诉,加强维权意识。
律师
价格欺诈难以取证
上德律师事务所梁枫律师表示,王府井手机超市利用周小姐对所购买手机价格情况的不了解,采用高于标价很多的价格卖出商品,这是典型的对消费者“显失公平”的交易。受损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取消双方的买卖合同,即买卖双方一手退钱一手退货,回到形成买卖合同前的状态。
而对于类似案例,消费者是否可以以“价格欺诈”起诉卖方,梁律师认为,“价格欺诈”是消费者的主观怀疑,在许多商品价格已经放开的今天,要取证证明对方存在价格欺诈非常困难。而“显失公平”是一个客观的不公平交易现象,较易认定,因此,类似案件以该理由申请取消合同更利于消费者的权益维护,也更省时省力,是较好的策略。
本报记者姜斯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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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电脑贵两千 起诉商家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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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判其败诉的理由为,电脑是价格开放商品,商家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定价,只要有明码标价,并不算违法。对此,郑先生表示将继续上诉,努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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