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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今日早报》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回宁波打工啊?”昨天,33岁的马超俊在湖北老家的电话那头对记者哀叹道。 在不到两年时间里,马超俊先后6次被警方抓获,理由都是一个:他是网上通缉的逃犯。
原来,因为警方疏忽,将他当成犯下重罪的马超军,并将他的照片、名字及相关资料传上网。
马超俊第一次被抓是在2004年8月12日,他在杭州火车站转车时被抓,5小时后被释放。
同年11月11日,马超俊再次到宁波打工,在宁波火车站又被民警抓住,置留数小时后被放行。
之后,他在宁波一家公司找了份工作。没想到,2005年1月25日,正在上班的马超俊被派出所抓走,之后很快又被放出。
今年2月,枣阳市七方派出所民警告诉他,与他同村同组的马超军犯下抢劫杀人重罪,被警方通缉。但是,警方误将他的照片、名字及相关资料传上网。
2月21日,马超俊再次出发,想到宁波打工,可在火车站又被抓。
4月12日,马超俊再次外出打工,在火车站又被拦下。幸运的是,他遇到上次的办案民警,被放行。
马超俊到达宁波火车站后,再次被民警抓住。3小时后被放行。
当地警方解释说,从今年3月开始,全国公安网启用新网,马超俊的相关资料已被从中撤除。但让人头疼的是,旧网资料不能彻底删除,办案时还可作参考。
警方称,他们正积极研究相关解决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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