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武新)近日,丰台区法院一审对轮奸网友的小欣判处有期徒刑7年,与他一起实施抢劫和强奸的同伙刘某和李某都被判12年。
去年11月29日,小欣到网吧上网,在QQ聊天室中结识了一个女孩。 动了“歪心眼”的小欣执意要和其见面。最后,俩人约好在宣武区的一家肯德基门口见面,小欣叫上了同在网吧上网的“兄弟”刘某。和女孩一起吃过饭后,小欣、刘某两人便花言巧语地把她骗到了长辛店的一间出租房内。在半路上又碰见了李某,三人私下商量好先轮奸女孩,之后抢走她的手机。晚上9点多时,小欣等人强迫女孩同他们发生了性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