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中国法治报道》报道,在郑州有一个经济适用房项目,普通市民很难买到,因为这个小区的很多房子都被政府机关给“团购”了。而相关部门却认为团购是“无可争议”的,当时是为了尽快拉动当地经济,因为郑州市政府曾下发文件,规定凡是准备将办公区迁往郑东新区、并且办公楼已经在新区建设中的市直机关,其工作人员可以在拥有一套房改房的基础上,再在郑东新区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对此,人民网网友发表评论:
——经济适用房因为享有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而成了价格低廉的市场稀缺资源。
但我们看到,郑州的这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却在不公开的情况下,成了一些政府部门内部的福利和优惠,那些中低收入者的住房梦该什么时候实现呢?
——没收,彻底查处。把房子分给真正符合住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
——这些买房的单位和个人应该要追究责任。
——要看这些政府机关的人是不是收入低到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标准。如果是则无可厚非。
——郑州市政府可谓权为我所用,利为我所谋,对国家政策置之不顾,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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