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是农村全面改革的重点
记者:农村综合改革和我们平常说的农村全面改革是一个意思吗?
宋洪远:农村综合改革是指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的综合配套改革,主要包括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等三项内容;而农村全面改革是包括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的综合配套改革在内的全面改革,如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粮棉流通体制改革、保障农民工权益等。 可以说,农村综合改革是农村全面改革的重点和重要组成部分。
有利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记者:为什么要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宋洪远:从2000年开始的农村税费改革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0年—2003年,以减轻、规范、稳定为目标,2000年首先在安徽和全国其他一些县市展开,2003年逐步在全国推开;第二阶段即2004年开始的以降低农业税率、最终取消农业税为目标的税费改革,直到今年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目前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进入了新阶段。在这一阶段提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主要基于两点考虑:
一是历史经验的启示。农业税在我国有着2600年的历史,其间不少朝代都曾经进行过减免田赋和丁银的改革,但最终都没有成功,农民的负担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增加了不少新的税种。明末清初的学者黄宗羲对此进行了总结,概括了历史上几次大的农业税费改革周而复始的过程,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于是,人们把这种怪现象称为“黄宗羲定律”。
之所以出现“黄宗羲定律”的怪圈,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时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就是说只在减轻税赋上做文章,没有建立起长效的减轻农民负担的保障机制。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跳出“黄宗羲定律”的关键。
二是从当前税费改革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来看,农村综合改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深化农村全面改革的重点。取消农业税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如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干群关系、规范税费制度等。但它也使农村原有的深层次矛盾开始显现,例如免征农业税后,如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乡镇机构又不能及时改革,那么为了维持乡镇机构的正常运转,容易出现农民负担反弹现象;而在一些对农民负担反弹管理较严的地区,在转移支付跟不上的情况下,乡镇机构运转就会出现困难。因此,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就要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记者:农村综合改革与目前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什么关系?
宋洪远:农村综合改革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本来就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和重要组成内容,而农村综合改革又是农村全面改革的重点。
农村综合改革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因此,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农村综合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