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政府官员来讲,就职宣誓可以规范自身行为,强化监督机制。”最近,台州市两位政协委员不约而同提出建议,官员上任时实行就职宣誓制度,以誓言来表明党政干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公正执行职务与职责等。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政协了解到,这一建议已经按程序上报全国政协信息局。“宣誓不仅是一种就职仪式,它应当是国家公职人员任职的一项法律程序。”玉环县政协委员、县委党校副校长王德才说。王是建议人之一,另一位建议人是临海市政协委员高贤增。有意思的是,两人之前并没有沟通过,结果提了同一个建议。王德才说,我国的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也应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因此,他们在开始行使权力时,就应该对授予其行使权力的人民进行宣誓表态。
由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两位委员认为,宣誓就职也应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领导干部开始实施。
为了避免宣誓誓词和仪式的不规范、不严谨,他们还建议要明确就职宣誓的对象、组织者、誓词等,必要时由全国人大出台相关法规,通过立法统一规范全国党政领导干部的就职宣誓行为,使之成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法定制度。据了解,目前,河南省荥阳、山东威海等地,都实行了政府工作人员就职宣誓制度。相关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之际,就公开向国民宣誓:“尽扫专制制度之流毒,确定共和,以达革命宗旨,完国民之志愿”。这是历史上中国政府官员第一次就职宣誓。1983年在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闭幕式上,当选的国家主席李先念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也曾宣誓,可以说是建国后的首创。
而最为人所熟知的,应该是香港官员的宣誓了,1997年香港回归时,特别行政长官董建华就率所属官员宣誓就职,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记者黄新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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