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18日讯(记者纪燕玲)近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审结一宗特殊的诈骗案,海南一装饰公司总经理尚某伪造股票诈骗20万元,还利用各种借口诈骗朋友的钱,经龙华区检察院指控,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处尚某有期徒刑13年。
伪造股票诈骗20万元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年,尚某在河北保定市一家证券公司炒股时认识了魏某。尚自我介绍是海口市一证券公司的财务总监、高级操盘手,并给了魏某一张印有该证券公司的名片。认识一段时间后,尚自称可以买到一些海南的内部职工股,上市后就可赚好几倍的钱。魏某心动了,2000年底至2001年1月,魏某找亲戚朋友筹借了8万元给尚某。随后,尚某将20万“天涯海角内部职工股”证券存单交给了魏某。
2004年6月,魏某在海口的公司查询后得知该股票是假的,找尚理论,尚承认魏手里的股票是假的,而真股票在自己手里。2005年5月,魏某和朋友李某再次找尚还钱,尚让其公司员工张某接待,并交给张某一片安眠药和300元钱,要张某在和李某喝酒时将安眠药放在李的酒杯里,然后从李的包里偷出股票存单。张认为不能干害人的事,后将此事告诉了李某。
以同样手段,尚某骗取张某某12万元,然后将30万假股票交给张。2004年,张得知该股票是假的后,找尚追讨钱款。尚某找种种借口躲避,要张不要报警,将这笔钱变为欠款,张某某无奈只好同意变为欠款。
检方还同时指控尚某以转让股票为名诈骗李某某7.3万元。
骗取邻居2万余元
检方同时指控,2002年春节,尚某请邻居张先生全家吃饭,吃饭期间问起张先生儿子的近况。张先生告诉他儿子在读大专。“现在大专不行,到地方后难找工作”,尚某表示他可以找人帮忙让其儿子读本科函授,读完后再转读研究生。张先生夫妇连声表示感谢。2004年5月的一天,尚某在楼下遇到张先生,称已找人帮忙联系好了,让张的儿子到一学院读本科函授,然后再转读研究生,学费3600元,办事费用2万元。2004年6月,张先生将2.36万元交给尚某,尚随后将这笔钱用于自己公司经营。
后来,张先生夫妇多次催问学校的事情,尚均以还未办好为借口推辞。张夫妇要尚将钱退回,尚则称钱已给人了。再以后,张夫妇就找不到尚某了,打电话也不接。
龙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尚某提起公诉。龙华区法院采信检方的指控,一审判决尚某有期徒刑13年。尚某不服,已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