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197:24:41据《齐鲁晚报》报道2005年12月21日,袁某在与5个朋友喝酒后,不胜酒力趴在了桌上,同桌几人接着喝,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才将袁某送往医院。而袁某在送到医院半小时前已身亡。 死者家属以劝酒不当且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为由,将5个酒友告上法庭。而白酒厂家未在包装上向消费者做出警示,也被一并告上法庭。日前,济南市中区法院已受理该案。
袁某的妻子表示,她最不能接受的是丈夫下午4时就趴在桌上了,而他们直到5时多才将其送往医院。“作为朋友,医院离酒店只有100多米,为什么不及时送医院?”
“既然香烟上都能写‘吸烟有害健康’,为什么酒瓶上不见任何警示?现在也只有啤酒瓶上写有‘碰撞可能发生爆炸’之类的警示,而没有过量饮用可能有损身体健康的警示?”本案律师李荣凯认为,厂家甚至应进一步标明,多少度的酒喝多少以上就是危险的。
原告请求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3000元,同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9万余元。袁某妻子表示,她是按全部损失的30%来提出赔偿的,因为丈夫饮酒过度自己也有责任。但对方的行为却给她造成了精神伤害。“如果他们能及时抢救,能及时通知我,让我守在丈夫身边。只要他们尽力了,我不会责怪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