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18日,记者从市中小企业局获悉,为进一步引导鼓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员工也可参加职称申报和晋级。
按照省有关规定,在民企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型专利2项,年创造经济效益1000万元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可不受学历、资历和原有职称限制,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型专利1项,年创造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型专利1项,年创造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可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汪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