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发出收缴非法爆炸物品、管制刀具通告——
晨报讯(记者韦让)昨天,北京警方通过媒体表示,根据公安部于本周发出的《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通告》,市民持有仿真枪、管制刀具、爆炸物、枪支弹药都属于违法行为,警方呼吁市民及时上缴,凡7月15日之前主动上缴者,依据《通告》,“可依法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重处罚。 ”警方表示,凡是形状与制式枪支相似、大小在制式枪支的二分之一至一倍之间的全部被视为仿真枪,其中也包括一些儿童玩具枪。
昨天上午,顺义外来打工人员李某由于在网上看到公安部的《通告》,主动到派出所将刚刚从老家买的一把弩上缴。由于李某在公安部《通告》规定的一个月期限内主动上缴,公安机关免予对他的拘留处罚。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险物品管理处处长钱进表示,今年的专项行动比往年收缴范围更大了。“首先是管制刀具也列入收缴范围,包括刀身超过10厘米长的匕首,刀身超过12厘米的单刃、双刃尖刀和三棱刀、弹簧刀。其次是列入了仿真枪,形状与制式枪支相似、大小在制式枪支的二分之一至一倍之间的全部被视为仿真枪,也包括一些形状与仿真枪相仿的儿童玩具枪。”相关法规规定,市民若将管制刀具带到公共场所、带上公共交通工具,将被处以10日以下行政拘留。任何枪支包括仿真枪决不允许收藏和私人持有。
据统计,今年1至5月,北京警方已收缴非法炸药100余公斤、雷管1200余枚,猎枪、火枪、气枪、钢珠枪等各类枪支140余支,仿真枪600余支,管制刀具1500余把。因携带、持有管制刀具和枪支,50人被刑事拘留,550余人被治安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