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正言刑屹霆郜征)设立或收购公司,借壳生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多万。昨日,广东人刘道明和两个同伙在合肥中院受审,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据指控,2004年2月,刘道明伙同许教升(另案处理)设立合肥集常贸易有限公司。 当年4月至2005年2月,刘道明与两个同伙徐洪林、孙存芝先后向武汉等地的48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83份,税额合计784万余元,被实际抵扣税款708万余元。刘道明又伙同许教升设立合肥泽冠商贸有限公司,2004年8月至2005年6月,先后向天津等地的58家公司虚开发票206份,税额合计329万余元,被实际抵扣299万余元。2005年2月,3人收购了合肥四邦工贸有限公司,虚开发票37份,合计60万余元。目前有870余万元被虚开发票抵扣的税款无法追回。3人先后用伪造的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抵扣税款1100余万元。
法庭上,3名被告人供认不讳。刘道明说,因为这个行当可以带来巨额利润,且一本万利,所以才干这个。1998年11月,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刘道明曾被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