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福州消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骗取出入境证件组织他人转道偷渡国外的特大案件作出终审裁定,依法驳回该案9名偷渡组织者提出的上诉,决定维持原判。该案中杨志敏、程世旺、蔡庆利(均为外籍)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0年、9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60万元和5万元。
福州边防支队有关人士称,这是福州严厉打击和惩处偷渡犯罪的又一典型案例。在此前的几年时间内,福州沿海地区已有11名偷渡组织者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名偷渡组织者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4年1月,福建省边防总队指挥福州边防支队和厦门边防支队协同破获一起特大组织他人偷渡案,抓获涉案人员34名(其中外籍人员5名),查扣护照43本、机票23张及笔记本电脑等一批作案工具和物证材料。
经审理查明,2003年8月至12月,杨志敏、程世旺、蔡庆利等人假借出国旅游名义,以第三国为跳板,多次组织人员转道偷渡国外。该团伙分工严密,先后共组织上百人偷渡至国外,严重破坏和影响了中国国(边)境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另据了解,今年以来,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已成功破获现行偷私渡案件8起,涉案人员119人,抓获各类在逃“蛇头”91名,其中67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苏杰 贺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