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桂书的母亲有个习惯,总喜欢把菜刀插在阳台的防护网上——家住渝中区五一路自力巷32号的周桂书为此一直提心吊胆。昨天,万般无奈的她找到律师咨询,律师建议她把阳台改成封闭式,以消除安全隐患。固执母亲不听劝
周桂书的老家在江津,父亲已亡,母亲今年69岁,一直随她同住。 10年前,因工作调动,周桂书搬到了渝中区,就把自己在江津的80多平方米的房子让给母亲住。
周桂书介绍,母亲住在2楼,虽说楼层不高,但母亲有个习惯,喜欢在阳台防护网里放上木板,菜刀插在木板缝隙中,据说是这样可以让菜刀很快晾干。“我在家时经常为此和母亲吵架,可一说起这事,她就怨我是嫌弃她。”而周母认为:“(菜刀)放了这么多年,怎么没见掉下去。”
周桂书始终放心不下:那个缝隙稍微大一点,菜刀就会掉下去砍到人。“不出事则已,只怕砸到别人的脑袋,闹出人命要坐牢。”逐母搬家不可取
母亲就这样放菜刀放了十年,周桂书也提心吊胆了十年。
周桂书说,如果是租赁户那倒好办,合同上写明各自负责就行了,可对方偏偏是自己的母亲。为免担责,她不得已想到让母亲搬家,她甘愿出钱为母亲租房,可母亲偏偏不同意。若强行逐母亲搬家,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这样做明显违法。
周桂书左右为难。律师建议封阳台
周的担心得到了律师的确认。
重庆恒昇律师事务所杨继云律师告诉她,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周女士作为房主,明知阳台放刀有安全隐患,虽然出言劝阻,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难以逃脱赔偿之责;如果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还可能因存在过失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杨律师建议她,花点钱把阳台改成封闭式的,以消除安全隐患。记者 陈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