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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南岸区南城大道,一辆出租车等红灯时停在人行横道上 本报记者 周凡力 摄
本报讯(记者 汤伟)昨日是我市规范行车秩序交通整治行动的第一天,记者从市交警总队了解到,目前执勤交警暂没有对机动车占道、串道行为进行处罚,而是以教育宣传为主,并对各大路口处的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摸底。交警希望广大驾驶员尽快改正频频出现的坏习惯,否则从下周起一经查处可重罚200元并扣2分。
10分钟内5辆“羚羊”乱排队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南坪二小区路口看到,在红绿灯前,大多数机动车均能按照各自车道正确排队,但一些等候直行或左转的出租车却抢占了最右侧的右转弯车道,导致正常右转的车辆受阻。
据记者粗略计算,10分钟内就有5辆“羚羊”出租车霸占了右转弯道,个别出租车司机意识到错误之后,干脆把车直接开上了人行横道给后面车辆“让道”。
记者获悉,昨日上午8时,交警陆续到二小区路口、万寿路口、长江大桥南桥头等30处重点整治地段,对各路口车辆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摸底,并对违法车辆进行警告。
4类车辆只能靠最右侧道走
据介绍,在此次规范行车秩序专项整治中,我市交警部门将首次参考《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更加细化,更有利于执勤交警掌握。
根据《条例》规定,我市对车道的划分标准将由目前的“大型车道”、“小型车道”、“超车道”向“快车道”、“慢车道”转变,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重型货车、中型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牵引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摩托车以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牵引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4类车辆只能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从下周一起,驾驶员不按规定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最高200元的罚款,并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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