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新 闻 大连农民进城买房落户须备80万
据《大连晚报》报道,大连政府网站日前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印发〈大连市关于私人投资、购买商品房户口迁入暂行办法〉》的通知:市外人员及该市农业人口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8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100万元以上的,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可以迁入。 这个标准比此前所颁布的标准有了提高。此外,在该市投资兴业,具备相应条件者,也可以迁入户口。求是地方政府为何甘当房地产推销员
前几年,一些地方也敞开了户籍控制的大门,允许用钱买所谓城市户口,现在,更多地方已经改变直接用钱买的做法,而是像大连市那样:想拥有城市户口可以,买房子而且还要买大房子才行!
政府将城市户口和房子联系起来,其目的显然是想多卖点房子,卖大房子。但这些房子是谁的呢?是政府的吗?当然不是,房子都是房地产开发商的。政府出台红头文件,明确规定想拥有城市户口就必须要买房子,很显然,是已经沦为了房地产开发商的“推销员”。
政府为房地产积极“推销”,也不是大连一处,在其他很多地方都有相同的规定。政府为什么这么热衷于当“推销员”呢?很简单,在不少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已经成为利益共同体:地方政府财税收入与房地产价格存在着“互利关系”,即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可以直接增加地方财税收入,进而改善部门福利。虽然国家出台了各种举措,压抑房价上涨,但是收效甚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5.5%,其中,大连、呼和浩特、深圳涨幅超过10%。房价不降反升,地方政府的“推销员”角色至关重要。
政府沦为房地产商的“推销员”,其危害是严重的。直接后果就是政府和房地产商“合谋”从老百姓的口袋里“掏钱”,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成为“房奴”,特别是让越来越多的农村人成为“双奴”:“房奴”和“城市户口奴”。同时,给表面“繁荣”的房地产市场埋下了很多不稳定的因素,这些不稳定因素最终还是要政府和老百姓去“买单”的。
如果将利益因素归结为地方政府甘当“推销员”的内在动力,那么,问责制度的空置则是一个外在动力。国务院下发的“国八条”,提出建立政府负责制,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但是,“国八条”出台已经有一年多时间,在此期间,一些城市的房价甚至比过去上涨得更为迅猛,但至今鲜有地方政府官员由于遏制房价不力遭到问责。这是一些地方政府继续愿意充当房地产商“推销员”的体制上的原因。摘编自《燕赵都市报》6月19日文/徐经胜观点 购房落户隐含资源掠夺
购房落户以政策的面目出现,也就具有了不容讨价还价的刚性,这更像筛选外来及农村人口中“有能力者”的门槛。相信当地政府也清楚:绝大多数外来人口和本市农业人口并不具备如此高的经济实力,购房落户政策吸纳的是外来人口和本市农业人口中的精英资源。
购房落户的交换条件,从表面看,是你情我愿的平等互惠。然而,姑且不论这一条件将绝大多数外来人口和本市农业人口拒之门外,最令笔者忧虑的后果还有:这一政策将加速发达地区对相对落后地区资源掳掠的速度。
能够积极响应大连购房入户政策的市外人员及本市农业人口,必然具有良好的职业和收入。他们往往也被视作原籍所在地区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在购房落户政策下,大连不仅获取了个人80万元购房款,并且也拥有了人才所具有的智力等其他进步因素。
中国目前的人口流动,基本呈现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口向经济发达地区迁移,农村地区人口向城市迁移的格局。城市吸收了大量外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享受着其廉价的人力成本。“剪刀差”效应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基础动力。当外来人才渴望获得城市户籍的福利保障时,城市趁机最大化地榨取他们身上的资源。
显然,城乡二元结构的久破不解,以及城市反哺农村机制的缺失,是这一切的根本肇始。摘编自《燕赵都市报》6月19日 文/毕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