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检察院举报中心提醒大家要理智举报,做聪明的举报人。不仅要据实举报,还要避免“多头举报”,避免打草惊蛇,或者因泄密而让自己遭到打击报复。
本报深圳讯(记者李少华通讯员许丽榕、孟广军)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的要求,深圳市检察院和深圳六个区检察院的检查官将于明日上午走上深圳街头,现场受理群众的举报。 据了解,群众对贪污腐败案件线索的举报,已经成为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一个主要来源。
据悉,18年前深圳市检察院成立全国首家“经济罪案举报中心”。18年来,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32460件,通过查办群众举报的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亿元。仅去年一年,深圳市检察机关根据举报线索直接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占立案总数的90%以上。
据深圳市检察院负责人介绍,为了做好举报保密工作,举报中心对线索实行专人保管、专人负责,与领导保持单线联系。如果是举报人手写或签名的材料,举报中心需转其他部门时,一般会征得举报人的同意。正是这些保密措施,18年来,举报中心经手的案件从未发生迫害举报人的恶性案件。此外,检察机关对举报人还实施奖励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