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经过一年多的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和整改处理,到目前,共查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202人,投资入股金额2626.2万元,其中有10名涉案干部被立案查处,有7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3人被免职。 其中,七台河市桃山区安监局局长彭国财个人投资非法开矿,其哥哥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七台河分公司副总经理彭贵财,利用职权将其弟弟彭国财的非法矿井挂靠到国有煤矿,并为其弟弟的矿井非法生产长期充当保护伞,最终导致事故发生。两人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彭国财被判刑5年。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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