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20 7:23:08据《新文化报》报道 半个多月前在长春某医院的一次遭遇,让刘女士至今仍惶恐不安。
事情发生在5月30日的中午。“当时我去那家医院买药,正想去交款,这时,一位女医生迎面走来,她左手攥着两个针管,针头冲外,随着她胳膊的甩动,针头也跟着明晃晃地摆动。 她从我身边经过的一刹那,我突然感觉左大腿一阵钻心地疼痛。”刘女士低头一看,血已从牛仔裤里渗了出来。刘女士说,女医生随即给她进行了简单的消炎处理。记者在刘女士当天的门诊手册上看到了“左大腿针头刺伤”的诊断。
刘女士说:“随后,我从那女医生口中得知,两个针管里装的是一位女患者腹腔的积液。我一再追问患者的病情,女医生才告诉我,那女患者得的是腰间盘突出,但我一直没看到她的病历,也没见到她本人。”刘女士担心:“谁知道她体内会有什么病菌啊,要是把我传染了怎么办?院方当天给我做了抽血化验。”
第二天,刘女士拿到的检验结果上,虽然乙肝、丙肝、艾滋的显示都为阴性,但她仍然放不下心,“要知道,有些传染病可是有潜伏期的!”
之后的半个月,刘女士的生活完全被“针刺事件”搅乱了。“我一想起以前看过的那些因为打针输血患上艾滋病的事,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时刻担心自己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这其间,刘女士从医院一位负责人处了解到:那位女医生已经失踪,而“积液的主人”只与女医生认识,只有女医生能找到她。“这时我才知道,那名女医生并不是这家医院的医生,而是从外地医院来进修的。”据了解,医院说一定会给刘女士一个答复,但要等一等。
18日,刘女士再次为此事来到医院,但她却得到了一个更令她不安加震惊的消息:那位女医生已跟医院取得了联系,说那名女患者在家乡做腰间盘手术时,由于麻醉师失误,还没动手术就死了。“怎么会这么巧,偏偏在这时死了?而且她真是死于医疗事故而不是疾病吗?”刘女士更加担心自己的身体了。
“你放心,我们已让那边的医院把患者的死亡证明、病历和手术前的体检等资料拿过来给你看。”18日,这位院方负责人还对记者和刘女士表示,“在这件事情上,医院是有一定责任的,当事医生在操作上有不当之处,正常来说,已被使用过的针管是不应该这样被拿出来的。”
谈到赔偿,该负责人表示,“我们可从中协调,让刘女士和那位医生谈谈,但刘女士若要追究医院的责任,只能走诉讼这条路了。”
吉林中吉律师事务所的王宏律师表示,由于刘女士可能在以后的任何时间发病或根本没染上疾病,这种不可预知性加大了她的心理负担。但是,人身伤害的诉讼有效期是1年,所以刘女士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这种潜在的身体伤害,刘女士一是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二是可以要求以后身体出现任何疾病时,医院要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