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19日,沈河区消协受理一起因热水器电路问题发生火灾,致使消费者王先生家的部分财产被烧毁而引起的纠纷。经消协人员耐心调解,最后厂家同意按6000元标准对消费者赔偿。
家住沈河区的王先生于2003年4月在沈河一商场购买某品牌电热水器一台。 当时商家的承诺是免费安装,终身维修。可就在今年5月初的一天傍晚,屋内无人的王先生家突然起火,110、119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了现场救火。由于火灾严重,造成王先生家部分财物被毁坏,整个房屋被烧黑。110在报警情况登记表上写明,系热水器着火。王先生据此与厂家进行了沟通,并签了赔偿协议书。但厂家迟迟未按承诺执行。无奈的王先生来到区消协投诉,要求厂家给予赔偿。在区消协工作人员的认真调查、调解下,厂家最后承诺一次性按6000元标准给王先生家进行维修。(吴宏、张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