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状告公安查验身份证案已受理
律师较真警察验证程序
法制网讯沈小平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原告徐建国律师诉被告武汉铁路公安局麻城铁路公安处非法查验居民身份证一案,并预定于6月28日正式开庭。 据悉,这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出台后状告公安机关违法查验身份证的第一案。
起诉书中称,今年5月23日,原告徐建国律师在麻城火车站出站时,麻城铁路公安处车站派出所的三名警察要求检查其居民身份证。原告徐建国提出,警察要严格依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查验居民身份证,既要说明理由又必须出示警察的执法证件方可查验原告身份证,但遭警察拒绝。随后,被告又将原告带至麻城火车站候车室值班室,原告到值班室后,被告关上值班室的门以讯问的口气与原告谈话,这时原告向被告说明了身份,并申明被告不要关门限制原告的人身自由,被告执意不听,原告提出依照法律规定要检查身份证被告应先向原告出示执法证件,被告仍然坚持不出示执法证件。在僵持之下,原告将被告的警号写下就将居民身份证交被告检查。居民身份证检查完毕后,被告还不将原告放行。在原告追问其原因时,被告才让原告离去。原告认为警察强行查验身份证的行为违法,遂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麻城铁路公安处。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