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一脑瘫青年男子在北京新世界商场地下超市男卫生间、天坛公园等处放置爆炸装置,并致其中一枚爆炸装置引爆。20岁的魏海波,在经过两次司法鉴定后被认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以爆炸罪被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今年20岁的魏海波系山东莒南县人,出生于农民家庭,文盲。据魏的父亲介绍,魏出生后三个月发现患有脑瘫,4岁后发现四肢畸形,四五岁时才会站立,八岁时行走还不稳,说话口齿不清,被诊断为先天脑发育不全。9岁入学,因肢体残疾不能写字,5年级仍不识字不会算术,常常遭到同学嘲笑和欺负,后来就退学了。
2005年7月5日,魏海波携带多枚自制爆炸装置乘坐火车来到北京。7月6日至8日,先后在北京市宣武区饶丰宾馆805号房间床下、北京天坛公园东天门中门、崇文区新世界商场地下超市男卫生间、北京火车站站前广场西侧南花坛分别放置4枚自制爆炸装置。7月8日下午两点多,北京火车站站前广场所放置的爆炸装置引爆,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2005年7月17日23时许,魏海波在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被警方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一爆炸装置,其余爆炸装置后也被起获。
在法庭上,魏海波说:“我不是为了炸人,而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我事先还把炸弹进行了改装,要不然肯定会引起很大的伤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