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昨天下午,南京市中级法院对孙家才、薛春廷、韩斌、孙斌故意杀人、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帮助毁灭证据一案进行公开宣判,4名罪行累累的被告人,分别被一审判处死刑、死缓和有期徒刑。据悉,这曾是一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大要案。
杀人越货、分尸抛尸
2004年12月11日19时许,43岁的孙家才以打麻将为名,将胡某、邱某夫妇骗至定淮门一出租屋内,伙同薛春廷、韩斌,采取持刀威胁、捆绑、胶带封嘴等手段,劫得夫妇俩3.4万余元、欧元400元、玉手镯一只。后被告人孙家才归还胡、邱夫妇人民币2000元、欧元200元。2004年11月、12月间,孙家才伙同被告人薛春廷、韩斌预谋对一陈姓男子实施抢劫并杀人灭口。2004年12月21日下午,孙家才以与陈议事为由,将陈及女友孙某骗至定淮门租住房内,伙同被告人薛春廷、韩斌采取持刀威胁、捆绑等手段,共劫得陈某、孙某手表两块、金项链两条、手机两部、戒指两枚、人民币两万余元。当晚,他们分别将陈、孙二人杀害、分尸,并分两次将装有尸块的铁箱抛弃至宁马高速公路江宁河大桥下。2004年12月24日凌晨,孙家才伙同薛春廷、韩斌、孙斌窜至本市洪武路某室,持刀和枪对仲某及其女友进行威胁、捆绑。后仲被他们押至楼下,挣脱报警。孙家才等人劫得两部手机后逃离现场。
敲诈勒索、持枪威胁
2004年8月下旬,孙家才以张某在房屋拆迁中拿了好处费为借口,伙同他人用枪逼张来到莫愁新寓胜棋里一房间内,捆绑数小时,向张索要财物。数日后,张交给孙家才3.2万元。2004年10月间,孙家才带人窜至本市白下区八宝前街张某家中,用枪恐吓、威胁,逼张交出3万元才罢手。
翻阅档案 四徒均系累犯
去年1月,公安机关分别在南京、四川、靖江市、泰州市将孙斌、孙家才、薛春廷、韩斌等4人抓获归案。厚厚的卷宗档案,记载着4人的累累罪行:孙家才,1984年1月因抢劫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7月刑满释放。薛春廷,2001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2002年刑满释放。韩斌,2000年11月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2002年刑满释放。孙斌,1996年5月因犯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2002年刑满释放。
作恶多端 终受制裁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家才等4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持枪抢劫、入户抢劫、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罪(抢劫后为杀人灭口,又致人死亡)、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因均属服刑期满5年内又犯新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一审判处孙家才、薛春廷死刑;韩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孙斌有期徒刑14年。4人还要共同赔偿3位被害人计57.3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龚达 继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