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在济南英雄山路改造工地,一名工人正在擦汗。当日,济南市气象台记录到的市区最高气温达到36.5℃,由于市区一些工地工期很紧,工人们在酷暑中仍在劳动。
只要温度高于37℃,下午4时之前,不得要求农民工到工地施工。 19日,济南市城区工程指挥部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施工单位要为农民工放“高温假”,确保农民工平安度暑。
为给农民工提供高温保护,19日,济南市城区工程指挥部已正式发出通知,要求北园大街等省城的道路施工工地,只要气温高于37℃,上午,施工单位可以要求农民工正常施工至11时;但下午4时之前,不得要求农民工到施工现场施工,否则将予以严惩。
对于必须保证不间断作业的工序或机械施工,施工单位要切实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确保人身安全;要严格控制高温期间加班加点,保证施工人员有充足的休息时间。要加强食宿管理,有防蚊、蝇措施,生熟食品要分开制作和存放,确保饮用食品的洁净卫生,以防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济南市城区工程指挥部还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为农民工准备好藿香正气水、人丹等防暑药品,适时发放白糖、西瓜、冰镇饮料等降温食品。
据了解,2005年6月17日,济南市城区工程指挥部首次宣布,只要温度高于37℃,各施工单位必须给农民工放“高温假”,以确保农民工的安全。(记 者 常新喜通讯员 陈朝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