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侯砚通讯员崔宪伟城市快报家住南开区的王大姐昨天特别高兴。王大姐几年前下岗了,但一向好强的她通过创业培训自己开了一家小饭馆。这几年,王大姐又招用了几位下岗的姐妹,生意可谓红红火火。昨天王大姐听说,本市劳动部门刚刚出台了《关于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政策认定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以享受国家再就业政策,税收、社保补贴享受优惠。
据悉,认定合格的企业税收政策按照《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津地税流[2006]4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津财社[2006]6号)规定执行。
申请享受再就业政策的企业应按月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局(集团总公司)如实准确报送人员安置、人员增减、劳动工资、经营、减免税等情况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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