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0日讯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将于近日发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本次储蓄国债(电子式)通过经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确认代销试点资格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等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营业网点柜台销售,总共预计有近6万多个营业网点参与此次发行,覆盖了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和地区。
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我国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其特点是认购对象仅限境内中国公民,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有专门的计算机系统用于记录和管理投资人的债权;由财政部发行并负责还本付息,票面利率在发行时就已确定,免缴利息税,;设有最低持有期限,在持满最低期限后方可办理提前兑取,并被扣除部分利息,同时要支付相应手续费;本金或者利息到期直接转入投资人资金账户;同时储蓄国债(电子式)还设计了按年支付利息的品种,适合个人投资者存本取息的投资习惯。
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财政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时代发展和投资者需求变化,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扩大试点范围,推出新的品种和购买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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