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6月19日电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深圳市公安机关电视电话动员会上了解到,深圳警方将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明确职权和责任,在执法环节上坚决落实“买单制”,“两抢”等八类严重暴力案件不立案,相关领导一律撤职;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深圳市公安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全面启动。
试点单位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此次活动主要针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推进公安机关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其重点在于解决执法观念陈旧落后、不合时宜的问题;解决法律素质低、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和执法第一的理念。
此前,深圳市公安局已先行在交警局和龙岗公安分局试点开展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试点单位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据了解,近年来,深圳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显著提高,去年在广东省执法质量考评中,龙岗、宝安、南山、盐田、罗湖5个公安分局被评为优秀单位,在广东省位于前列。
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 重点构建“五不”机制
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刘宽志强调,各级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群众是否满意负责。同时,要重点构建“五不”机制:
即强化思想教育,构建民警执法“不想出问题”的引导机制;提高执法素质,构建民警执法“不易出问题”的学习培训机制;抓住执法细节,构建民警执法“不能出问题”的制衡机制;体现人文关怀,构建民警执法“不愿出问题”的保障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民警“不敢出问题”的监督制约机制。
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 铁律问责落实“买单制”
据悉,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公安机关将完善责任制度,明确职权和责任,实行关口前移,积极发挥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于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在深入剖析的基础上,要在执法环节上坚决落实“买单制”,切实加大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惩戒和查处力度,决不留情。“刚性治庸,铁律问责”,要如实立案,凡发现有“两抢”等八类严重暴力案件不立案的,对相关领导一律予以撤职。(胡谋、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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