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20日讯:6月20日,为保护南沙生产渔船渔民的积极性,稳定发展南沙渔业生产队伍,继续鼓励我渔民坚持南沙渔业生产,农业部在海南省琼海市向“4.27”事件遇袭渔船渔民发放补助,表彰他们为了南沙主权和国家尊严做出的贡献。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向琼琼海03012号渔船发放补助金15万元;向被袭击遇难的柯景钦、李选兴、柯维喜、陈奕超家属每户发放抚恤金18万元;向被袭击受伤的卢宗燕、黄培介、柯洲轩分别发放安抚金5万元、4万元、1万元;向琼琼海03012渔船其他8名渔民每人发放安抚金2000元。
据了解,2006年4月27日18时,海南省琼海市琼琼海03012号渔船在南沙群岛南方浅滩海域(东经116 °40′,北纬10°31′)正常作业时,惨遭一艘外国武装船只突然袭击和抢劫,我国4名渔民不幸遇难,3人受伤,并抢走我渔船的通讯导航设备、生产工具等一大批船上物资。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朝雷说,南沙渔业生产不仅是单纯的渔业经济活动,更是维护我国南沙主权权益的具体表现。长期以来,我南沙生产渔民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坚定地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开发南沙,渔业先行”的战略方针,以血肉之躯坚持在南沙群岛海域的生产生活,他们为了国家的尊严付出了生命和血的代价。
杨朝雷表示,希望各省(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开发南沙,渔业先行”的战略决策,加强对南沙生产渔船渔民的宣传,进一步激发赴南沙生产渔船渔民的爱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并教育我南沙生产渔船渔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生产,为维护国家南沙主权权益做出新的贡献。(记者赵颖全颜昊)(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