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水电开发“大调整”方案为何如此神秘
本报记者 陈宏伟
2006年6月18日晚,北京城北二环附近一个僻静的小院里,民间环保人士张峻峰、王瑞卿、姚遥、金嘉满等人作为原告方,分别在一份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为被告的《行政诉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19日,原告代理律师、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岳琴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她将于6月21日将这份诉状公之于众。
《行政诉状》,说的仍然是各方争论了将近三年、陈旧而又热门的话题——怒江水电开发,但这是继6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公开表示怒江方案“要做大的调整”以来,民间人士对怒江问题最强烈的质疑,也是三年来怒江问题的争议首次上升到诉讼层面。
《行政诉状》称,2004年11月,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对怒江中下游水电站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及结果,违反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诉状要求判决撤销该审查意见,并“判令被告立即制止有关单位在怒江中下游进行的水资源开发前期勘探行为。”
“我觉得真正应当成为被告的不是国家环保总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民间环保人士对这份《行政诉状》评论道。他说,6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关于“怒江水资源开发可能作大调整”的讲话,毕竟算是个重大利好消息,“说明国家环保总局是做了努力的”。
“大调整”方案为何没有下文?
无论国家环保总局应不应当成为被告,《行政诉状》还是将人们的注意力拉回到了6月5日。
当天,祝光耀发言过后,对于“怒江水资源开发可能作大调整”的具体内涵,官方再没有下文,引得各界人士猜测纷纷。
环保人士确信,虽然祝光耀6月5日表示“现在的论证和评价工作还在继续进行中”,但考虑他说话的场合和背景,调整后的方案应当已经基本形成了。
如果真有“大调整”,最可能的方案便是将十三级开发方案最终限制在四级开发。简单说,十三级开发与四级开发方案的区别在于:相对而言,四级方案研究和论证相对成熟,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涉及的社会矛盾也少得多。用一位环保人士话说,四级开发方案是一个“不得以情况下,社会各界能勉强接受的方案”。
但对这一猜测的证实或证伪却颇为困难。
记者注意到,媒体对此也做出了不同解读,有媒体以肯定的语气说,“大调整”就是最终变十三级开发为四级开发;有媒体说,四级开发只是试点做法,是缓和眼下矛盾的权宜之计。
从各方面信息看,“十三级变四级”的说法普遍相似,而究竟是“只开发四级”,还是“先开发四级”,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各界人士也根本给不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国家环保总局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官员对“只开发四级”的说法不置可否,“现在我们没有得到任何信息,也不知道最终方案是什么。”他以私人身份对记者说,“你即使有机会正式采访我们,也只能得到与祝副局长公开讲话一模一样的口径。”
自从6月5日以来,绿家园负责人汪永晨就一直在通过“内线”想方设法打听“大调整”的具体内容,但到记者发稿时为止,她的努力仍没有什么结果。“一个面向全世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消息,其内容却需要私底下通过‘线人’去打探,令人十分费解和悲哀。”汪永晨说,“由此恰恰更让人觉得所谓‘大调整’方案就是掩人耳目、暂时缓和矛盾的‘钓鱼方案’。”
其实,环保人士的类似“打探”工作,从2004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局在北京组织《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议后就开始了。
规模和影响最大的一次,算是2005年8月25日,民间环保人士起草并公布了一封《民间呼吁依法公示怒江水电环评报告的公开信》,公开信尽其所能地罗列了2003年9月1日生效的《环境影响评价法》、2004年3月22日由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2004年8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等法律文件中的相关条文和规定,以敦促政府有关部门公布规划及环评方案。
2005年10月,有媒体称,在反坝过程中站在第一线的地质学家范晓、云南大学亚洲河流中心主任何大明、云南大众流域于晓刚、绿家园的汪永晨、自然之友的薛野等人均“急于了解新的规划和环评做了哪些改进,却苦于没有透明的信息渠道。”
2006年3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实施第一天,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向国家环保总局发出律师函,要求参与怒江六库电站、马吉电站、亚碧罗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要求国家环保总局适时公开该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举行听证会。
2006年3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作出明确回复,“我局将根据国家开发与保护的决策情况,在水电建设之前的环评中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公众参与,从环评角度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虽然国家环保总局作出了书面表态,但是,公众却感到有点遥遥无期,因为不知道建设项目什么时候启动。”陈岳琴说。
2006年6月19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致函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希望能听到相关答复。截至记者发稿时,没有消息传来。
因此直至目前,除了2006年3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的这份书面回复,和6月5日祝光耀的讲话,官方没有任何更具体的表态。
“这是不正常的现象。”陈岳琴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有关规定,对于怒江水电开发这样重大且涉及广泛的公众利益的行政决策,其决策程序的公开透明合法民主,是必需的,也是法律所要求的。”
陈岳琴说:“怒江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其宝贵的环境权益不仅属于怒江当地人民,同时属于全体中国人民,甚至属于全世界人民!基于这种普遍的环境公共利益,任何一位公众都可以行使知情权、参与决策权、监督权等等,要求政府依法行政!”
“大调整”之说果真是个“缓兵之计”?
“十三级与四级之争”由来已久,环保人士对于“大调整“方案的猜测和担心也并非没有根据:
2003年8月《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通过国家发改委主持的专家评审,从而确定十三级开发方案以后,正反双方经过几轮激烈交锋。最终,2004年2月18日,温家宝总理就怒江水电开发问题做出“慎重研究,科学决策”的批示。至此,反坝人士似乎占了上风。甚至有人将温总理的批示理解成“规划被叫停”。
然而,2004年10月,便有媒体报道,“怒江水电开发已基本上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但是,规划作了一些细节上的改动。可能不会建十三级,一些地方还要进一步考察,研究,调整。”这一说法应当是“十三级变四级”的雏形。
2004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组织了《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议,推荐“近期开发四级”。这只是会后传出的“小道消息”,没有得到官方正式认可(国家环保总局的官方说法是“形成了审查意见”),但其中透露出的信息更接近于“先开发四级”。
中科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李勃生,曾以专家身份参加了那次评审会。2006年6月16日,李勃生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最终只开发四级的说法没有根据。”李勃生表示,甚至评审会根本就没有形成最终审查意见,“后来我退出了评审,有没有再评审就不知道了”。
大家猜测一段时间后,2005年11月,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对媒体透露,(怒江水电)工程规划已经通过环保总局的环评审批,即将递交国务院。与第一次的规划相比,十三级水坝现在变成四级。他强调,“但并不是规模缩小,而是先批了四级。”
2006年1月11日,香港《文汇报》报道称,“权威人士向本报透露,怒江水电规划环评已经结束审查工作。审查小组形成的审查意见指出,从流域规划、保护生态环境出发,在近期怒江中下游两库十三级开发方案宜先开发四级,即马吉、六库、亚碧罗及赛格。”
报道还说,“先开发的四级,有一定的试点性质,且避开了移民及生态问题争议比较激烈的地区。”
事情似乎在向环保人士不希望看到的方向发展。
“如果是‘先开发四级’,再进行后续开发,那么现在的方案与温总理批示前就没什么两样!”环境咨询专家马军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2003年8月的《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虽然是十三级开发方案,但本来也不可能同时开发十三级。”
记者在2003年第10期《水能技术经济动态》(中国水电学会水能专委会主管,全国水能技术经济信息网主办)上看到了关于《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评审会的内容记载,其中有这样的表述,“怒江水电开发势在必行,在国家批准之后应尽早开展下阶段的前期工作,特别是尽快开展六库、亚碧罗、赛格、马吉四个近期工程……”
这里提到的六库、亚碧罗、赛格、马吉四个工程,正和目前各界争论中所指的四级方案完全吻合。
怒江百姓被蒙在鼓里?
今年2月,汪永晨第四次到怒江。
“我就想问问当地老百姓知不知道什么叫水坝。”2006年6月9日,汪永晨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
结合所见所闻,汪永晨感慨道,“当公众还在期待着公示有关怒江的规划环评报告,期待着有关怒江的听证会召开时,怒江边已有多处彩旗招展地开始了大规模挖山开江的勘探。因为‘勘探’,页岩被‘撕碎’了,堆在了峡谷与江的结合处,山岩破碎,公路阻断,江的绿被染成了江的黄。”
在为期两周的采访中,汪永晨随机访问了将受六库、亚碧罗、碧江、马吉工程影响的100户潜在移民。
“我向100户潜在移民提出的问题是:知道要搬迁吗?从哪里知道的?修水电站要影响到你们的生活,政府或有关部门是否征求了你们的意见?是否了解补偿的标准?搬迁有什么具体困难和担心?修水坝能解决你们的贫困问题吗?而得到的答案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超出想象”的答案是:当地老百姓对政府高度信任与依赖,但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将被怎样安排,更不知道什么叫知情权。
“怒江要建水电站的事,国内外媒体报道已近三年。而怒江沿江的老百姓,除了六库边上的小沙坝村四年前在村头贴了一纸告示,不准再修新房子,否则不予赔偿,镇里给开了一次会通知他们要修水电站会淹掉他们的房子和地以外,其他所有沿江的人对于修电站和搬迁、赔偿的事情都不太清楚。松塔电站潜在移民、西藏察隅县察瓦龙乡龙普村村支部书记阿格居然说,他是从一位在当地写博士论文的美国人那里知道水电站的事情的。”汪永晨说。
2006年6月20日,汪永晨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她请的“内线”仍没有打探到“大调整”的具体方案,但国家发改委再次表态说,怒江开发不仅是解决能源问题,也是解决人的问题。
“地质勘探早在三年前就已经开始,可是对移民问题的调研、论证和解决方案始终没有跟上,当地百姓和社会公众一直得到不到必要的信息,这能算是在‘解决人的问题’吗?”汪永晨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