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展开了激烈争辩,原告驳斥了被告提出的“自愿”说,并拒绝调解
本报讯(记者杨野)昨日,备受全国各大媒体关注的巴南区某小学女教师李雯(化名)状告该校原校长性骚扰一案在市一中院进行二审。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在年初的一审中,一审法院驳回了李雯的诉讼请求。
律师指责法院违宪
昨日庭审时,李雯的律师指出,在一审阶段,一审法院向联通公司提取了李雯回应校长的80条短信。他们认为法院这一行为违反宪法。《宪法》第40条规定,除具有刑事侦察权力的公安和检察机关可以获取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调取该内容。
校长的辩护律师回应,校长申请提取的是自己手机短信信箱里的短信,提取这些证据没有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所以一审法院的取证程序合法。
驳斥自愿拒绝调解
校长的诉护律师指出,从双方提交的短信证据能表明,发短信不是校长的单方行为,双方均有主动回复短信的行为。以此认为李雯是自愿接近校长。
听到这样的辩解,李雯非常愤怒,她称,回短信完全是一种被逼无奈之下的周旋。因她和校长是上下级关系,她当时更多地考虑到了工作和前途。但这并不能证明,她是自愿接受校长的挑逗。
在最后陈述时,李雯慷慨地说,本次事件害她夫离子散,一无所有,但她不后悔。她的反击将指引遭受性骚扰的职场女性,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据悉此案为我国立法禁止性骚拢以来的全国首例。李雯当庭拒绝调解,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