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聋哑人成立“小偷学校”,模拟商场环境教聋哑孩子盗窃。昨天,西城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团伙头目刘某(女)、朱某等分别被法院判处2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至12000元不等。
上午9时,在法警的押送下,5名被告人列队站在了法庭被告席上。由于全部是聋哑人,法院专门请了一位手语工作人员对判决内容现场进行翻译。
5名案犯接受审判。信报记者 郭志霞/摄
两名头目
全被判刑12年
2005年7月,警方连续接到报案,称在动物园东鼎服装市场随身背包被偷,最终通过监控录像锁定两人。当警察抓获其中一个聋哑人后,到昌平沙河镇对其住处进行搜查,发现了这个20多人的盗窃团伙。截至被抓时,他们盗窃的物品案值共计9万多元。
法院判决认为,28岁的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另一被告朱某教授他人盗窃技巧及对抗公安机关侦查的方法,虽未亲自实施盗窃,但也是盗窃团伙中的重要成员,在共同犯罪中也起主要作用,因此对二人均判处12年有期徒刑。
看完手语翻译,朱某向手语工作人员反问:“怎么判得这么重?”手语工作人员翻译给法官后,法官解释称,根据法律规定,对教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理应从重处罚,但鉴于朱某是聋哑人,法院作出的12年徒刑已是从轻判罚。
另外,其余的团伙成员,多数因为还未熟习盗窃手法而未被外派盗窃,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而被释放;有的因为年龄未达到刑事年龄被收容教养。
团伙成员
多是未成年人
据介绍,这个团伙的20多名成员基本来自重庆、贵州两地,个别成员来自四川和安徽,全是聋哑人,多数还是未成年人,绝大部分是小学毕业。这些小孩都是团伙头目刘某等人以“北京生活好”、“可以帮忙找工作”为由,连骗带哄带到北京的。
据其中一个孩子交代,他原是重庆一所聋哑学校的学生。后来在网吧遇到“刘姐”(即刘某)告诉他们北京可好了,要带他到北京来。禁不住刘的哄骗,他被强行带到了北京,并开始学习盗窃,否则就得挨打。据介绍,团伙中的小孩们基本上都是这样走上贼船的。
模拟商场
专教聋儿拎包术
对于盗窃方法,则由团伙的另一头目朱某负责。他们在昌平租住的某院内,专空出一间房作为练习基地,屋内模拟商场的衣服卖场,三面围着模特,四周有横杆,挂满了衣服。朱某先在实习屋外给刚来的小孩演示怎么拎包偷东西,然后让小孩们轮流练习,等手法练熟了就到实习房间内实习。小孩分成几组,有的扮演顾客,有的掩护,有的下手,有的接应。一个训练期为10天,小孩熟练了就可出门盗窃,否则就得挨打。为了不被打,小孩们都好好练习,练好就上街偷。
他们的盗窃地点多为各商场及服装批发市场的服装摊位,如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官园、万通批发市场,西单各大商场等繁华地点。选择的对象一般是年轻的、看起来有钱、显得富态的女性。如果被抓,因为是聋哑人,他们什么都不用说。
奖惩“严明”
偷不到东西罚跪
据法官介绍,这一盗窃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甚至有专门的训练室、实习屋,俨然像个“小偷学校”。其中刘某负责组织、指挥和管理,朱某专门传授偷窃手法和反侦查方法。那些被训练的小孩子盗窃成功后需全部上交给刘某。如果偷得多,可以得到20至30元的奖励,如果偷不到东西就要挨饿、罚跪。
信报记者 郭志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