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之路
数额小的没“印象”
当被公诉机关问及“是否知道收别人的钱是受贿”时,刘俊卿没有任何关于“过节来往”之类的辩解,而是态度坚决地称:“我知道这些不正当的收入,是要犯罪的。 ”
对于明知是犯罪而收受他人钱财,刘俊卿称,他以为企业里这种事情很正常,以为不会出事,“主要是侥幸心理作怪”。庭审中,刘俊卿称,如果他不是高炉酒厂厂长,别人根本就不会送钱给他。当被问及所收贿赂数额时,刘俊卿称,收多少他根本记不得,只记得偶尔几笔数额大一点的,至于数额小的,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一商人送了500多万
给刘俊卿送钱的“主力军”是和高炉酒厂有业务往来的商人,以江浙商人居多,为了从高炉酒厂揽得大笔业务,对于酒厂的“土皇帝”刘俊卿,他们出手当然相当“阔绰”。其中,刘俊卿从一个商人身上就“捞”了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00多万。
刘俊卿最大的“送钱大户”华某是一个和高炉酒厂有业务往来的商人。在1994年春节至2004年春节,因为钱,他和刘俊卿一直保持了“亲密合作关系”,刘俊卿也在生意上对他“照顾有加”。据指控,十余年间,刘俊卿先后16次非法收取华某共计人民币270万元、美元4万元;4次向华某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50万元、美元9万元和购入价计123万余元的住房一套、车库一个。此外,刘俊卿还被指控先后收受其余24人的贿赂。
“你要钱就不怕别人不给?”当公诉机关这样询问刘俊卿时,刘俊卿直截了当地说“他们不会不给,他有业务在我手里攥着。”
■法庭调查
多次索贿皆为情人
在法庭调查阶段,记者注意到,刘俊卿的多次索贿行为都是因情人而起。在案发前,刘俊卿的生活作风问题,就一直是当地群众议论的焦点。庭审中,他的几个情人也“浮出水面”。
刘俊卿当庭承认,2003年4、5月份,他曾向他的“送钱大户”华某要房子,于是华某在南京买了一套房子、一个车库给他,后来刘俊卿将该处房子交给其情人张某居住,并用张某的曾用名办理了房产证。法庭当庭出示了刘俊卿情人张某的身份证件和有关证人证言。
此外,刘俊卿还让与酒厂有业务往来的商人潘某在合肥为其购买了一套购入价为21万余元的房子,给其另一个情人杨某居住。后在省纪委对其问题进行调查时,刘俊卿又安排潘某作假证。
起诉书指控刘俊卿贪污事实一起,贪污数额2万多元,这个罪名还是与其情人有关。据指控,2003年3月,刘俊卿在南京市新街口百货商场为其情人张某购买钻石项链一条,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随后,刘俊卿安排同去的曹某开出5张项目为“礼品”、总数额为项链价格的经营发票,回厂后以礼品费用支出为名,经他自己签批后,报销。
曾检举一批官员
就在刘俊卿夫妇受审的前一天,他的弟弟刘峰、安徽省双轮集团原副总经理、双轮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被省高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刘峰妻子张西荣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此外,刘家还有多位亲友均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刑。
刘俊卿案还牵出不少官员。此前,坊间一直传言刘俊卿与安徽省一副省级干部腐败案有关联。在起诉书上,明确写着“刘俊卿为查处其他案件提供线索,其中部分线索查证属实”、“被告人刘俊卿在被查处期间提供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具有立功表现。”在回答辩护人提问时,刘俊卿坦言,他确实在被查处期间,向有关部门检举并提供了其他人犯罪的线索。这些人有省部级的、厅局级的,也有县处级的。
据了解,刘俊卿案件涉及到原涡阳县信用联社主任杨某、该县原交通局长张某、该县原供电局长杨某、该县原医院院长王某以及该县原工会主席、该县原中医院院长等人,他们或被判刑,或被双开。此外,在涡阳时与刘俊卿关系甚密的原该县县委书记徐保庭也于去年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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