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6月21日讯 昨天上午,肥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合肥首例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李宽琴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同时没收其作案工具B超机。
据了解,李宽琴今年44岁,中专文化,曾经在肥东撮镇开私人诊所,用B超为孕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2005年9月28日,肥东县卫生局吊销了她的医生执业证书。但是,李宽琴不知悔改,购买了一台便携式B超机,随身携带,非法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每次收取200元至500元不等的费用。警方查明,在2005年12月至2006年3月间,她先后多次在肥东龙岗开发区、合肥朗溪小区、省建设厅第二招待所等地为孕妇鉴定胎儿性别并收取费用。2006年3月10日下午,李宽琴在肥东县店埠镇史河村欲再次鉴定胎儿性别时,被肥东县计生委工作人员查获。3月11日,李宽琴因涉嫌非法行医被肥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庭审时,李宽琴对检方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却辩称其目的并非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最终,法院认为其这一说法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但考虑李宽琴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从轻处罚。(刘玲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