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窦红梅)居民楼里开公司常见的扰民、危及公共安全等问题今后有望逐步得到解决。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市工商局已发布相关通知,暂停为登记地址为民用住宅的企业办照。
据悉,目前已经在居民楼里开设的公司可以继续经营。 今年前3个月,仅朝阳区注册的公司就有60%以上的办公地点设在居民楼。不允许在民宅办企业之后,由于写字楼、商用住宅的租金价格明显高于居民住宅,中小企业创业者将有可能受到影响。与此同时,一些靠出租房屋的房东的租金收益也会大幅降低。
记者从企业登记部门了解到,如果房屋主管部门经审批将民宅的“用途”变更为“商用”,方可进行公司登记。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的,购置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合同中房屋用途的表述无法辨别为住宅或商业用的(如商住、综合等),均不予登记注册。据了解,工商部门在对此类登记注册不予受理时驳回的理由是“住所使用用途为‘住宅’,不具备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RJ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