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田永丽 通讯员 王媛)为逃避电子警察,经常有人使用油漆涂画、粘纸等进行汽车牌照变造,混淆交警判断,即日起这些投机取巧的伎俩将被严打重罚。涂改、变造、冒用车辆号牌的一经发现,将被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限处以1800元的重罚,这是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的消息。 ;近年来,一些驾驶人使用污损、涂画、遮挡等不正当手段故意变造号牌,将号牌中“1”改为“7”或“F”改为“E”、“O”改为“Q”等行为,或以涂改、使用油漆涂画、粘纸等进行变造,或者干脆摘除号牌上路,以便在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事故时逃避“电子警察”的处罚和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甚至嫁祸于其他车辆。这些做法严重影响到了政府对车辆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对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
“车号一改,电子警察就会对号牌记载信息内容发生错误的判断,与伪造和冒用其他车牌性质一样,不仅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侵害了他人的合法利益。”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涂改、变造、遮挡车牌的不正之风,交管支队即日起展开集中整顿行动,制定整顿措施,全面清查在车牌号上捣鬼的违法行为。为加大对此类违法的处罚力度,交管支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对“涂改、变造、冒用车辆号牌的”将处以1800元重罚,扣留其机动车辆,收缴伪造、变造或冒用的机动车号牌,严厉惩戒那些扰乱管理、嫁祸他人的不良车主和驾驶人。
同时,根据《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交管支队将对“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处100元罚款;对“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处50元罚款;对“驾驶无牌证机动车”处200元罚款。目前,交管部门在全市各重点路段展开巡查,纠处此类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