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 (李桂枫 白汉萍 记者王仕伟)主管学校“三项”资金的财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领取本校多名教师共11万元的公积金借给他人长期使用,因害怕发现后承担责任而潜逃外地。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慑于法律威力从四川成都回到汉中投案自首。
2006年5月29日,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接举报称,2004年6月至2005年5月期间,汉中职业技术学院主管“三项”资金的李某利用工作之便将该校13名教师计11万元的公积金从汉中市管理中心领取,并私自借给他人使用,长期未归还。事后李某害怕行为被发现而承担责任,于今年5月18日出逃。接到举报后,检察院连夜调查,及时搜集证据,在与公安部门密切联手对李某主要通讯设施予以监控的同时,积极做好李某家属及亲朋好友思想工作以促其投案自首;随后根据线索组织人员前往成都实施蹲守抓捕。6月5日,李某慑于法律威力,在其亲友真情感化和帮助下从四川成都赶回汉中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