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奋
这几天,重庆的气温可谓是“热情”高涨,一天高过一天,居民的用电量、用水量也随之激增,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确保居民的用电、用水。但也有些单位,思想还没有跟上,或者说,压根就缺乏在高温天气下对员工的劳动保护意识,致使高温中暑事件频发。 据市120总台的消息,19日一天里,就有14名中暑病人被送到市急救中心救治。
盛夏来临,天气炎热,这是自然规律,谁也没有办法逆转,但是,对于高空和户外工作者的关爱却不能“降温”。昨天,渝北区就发生了一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因高温中暑坠楼的事件,当记者闻讯赶去采访时,该工地还一再回避,力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天气高温,如果关爱“降温”,就是不尊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法律的要义,在超过人体正常限度的环境下连续作业,应该视为一种特殊劳动,是受到法律特别保护的。因此,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也需要得到特殊的劳动保护,这不仅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也是对法律的充分尊重。
天气高温,关爱“降温”,就是不尊重劳动。不是所有的工作都可以避开高温,像交通警察、环卫工人、建筑工人、公交司机、轧钢工人等,就没有办法在阴凉的地方工作,因为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必须在高温之下坚守岗位。这个时候,就需要相关领导干部设身处地为一线人员着想,尽量调整他们的工作时间,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把防暑降温的药品、饮料及时发放到员工手上,以实实在在的措施,保证一线员工的身心健康。
天气高温,关爱“降温”,就是缺乏人文关怀。以人为本,在现实生活中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应该是一种理念和精神。关心劳动者,特别是夏季,关爱在高温下作业的劳动者,就是一种人文关怀。事实上,除了一些特殊岗位外,不少脏累险重的工作大都是由农民工承担的,他们既没有多少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知识,也缺乏自我保护的基本常识,甚至于与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炎热的高温下,也就默默承受着特别的“烤验”。这个时候,除了劳动监察等部门的帮助外,用工单位应该以仁爱之心,善待他们,关怀他们。
今年重庆的高温天气才刚刚开始,战高温绝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是保安全、促生产的季节性措施,我们要从细微处做起,真正把天气高温、关爱不能“降温”落到实处。
来源: 华龙网 2006-06-21 05:56 编辑: 春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