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1日电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哈尔滨市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暨治理质量通病现场会上获悉,即日起,哈尔滨市在全市施行住宅工程质量回访制,开发商等单位必须在住宅投用一年后回访用户,对保修期内住宅出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回访落实情况将作为企业信誉好坏的评价指标。
据介绍,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为百姓建造放心房,市建委、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制定了《重点质量通病防控措施》,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墙体返潮长毛、屋顶渗漏等质量通病,组织专家进行科研攻关,形成一整套治理质量通病的技术规范和管理方法。同时,对在建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进行大检查。
按照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开发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住宅工程投入使用一年后必须组织回访,听取用户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即日起,只要在保修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百姓可通过投诉中心的电话84532504进行投诉。有关部门正着手研究制定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以明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和具体惩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