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原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杨杰被指学术造假之事终于尘埃落定,昨天,同济大学宣布,因杨杰存在学术造假,学校终止了与杨的聘任合同,同时解除其同济大学教授职务的聘任。
据了解,2004年9月,同济大学通过公开招聘,聘任美籍华人学者杨杰为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教授。2006年3月21日,学校正式免去其院长等职务,理由是“由于杨杰在学科建设、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不适合担任院长等行政职务。”
同济大学昨天宣布,经查实,杨杰在同济大学工作期间,存在着学术造假行为,三次将他人成果列入自己名下。
同济认为,杨杰的行为背离了一个教育工作者和学者基本的科学精神和诚信操守,违反了学校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章制度,根据同济大学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的有关条款,昨天,同济大学决定终止与杨杰的聘任合同,并同时解除其同济大学教授职务的聘任。
2005年3月,在有关博士点申报材料中,一篇2004年发表于《肺癌》(LungCancer)杂志的论文被列入杨杰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清单。经查证,该论文并非杨杰的成果。文献检索所显示的“J.Yang”,不是“JieYang”,而是“JunYang”。
2005年7月,杨杰在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的申请材料中,再一次将JunYang在《LungCancer》上发表的论文列入自己的成果清单。
2006年3月,在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和面上项目的材料中,杨杰将他人承担的国家十五攻关项目子课题(课题编号2004BA719A0402)列入其承担的科研项目栏目。
(上海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