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21 7:52:11晨报讯原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杨杰众说纷纭的学术造假之事终于尘埃落定,昨天,同济大学宣布,因存在学术造假,学校终止了与杨杰的聘任合同,同时解除其同济大学教授职务的聘任。
据了解,2004年9月,同济大学通过公开招聘,聘任美籍华人学者杨杰为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教授。2006年3月21日,学校正式免去其院长等职务,理由是“由于杨杰在学科建设、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不适合担任院长等行政职务。”
同济称,事实上,此前学校已收到反映杨杰在有关申报材料中涉嫌学术造假的举报,考虑到问题的严肃性和复杂性,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对人负责的原则,同济大学开始着手调查。同济大学昨天宣布,经查实,杨杰在同济大学工作期间,存在着学术造假行为,三次将他人成果列入自己名下。
同济认为,杨杰的行为背离了一个教育工作者和学者基本的科学精神和诚信操守,违反了学校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章制度,根据同济大学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的有关条款,昨天,同济大学决定终止与杨杰的聘任合同,并同时解除其同济大学教授职务的聘任。
同济大学说,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广大师生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和优良学风的建设,并在规章制度上从严管理,慎重对待学术争鸣与学术造假,对认定的学术造假事件决不姑息。
《青年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