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147个街道(乡镇)开展社区矫正
本报北京6月20日讯记者倪晓中国司法部和澳大利亚人权与机会平等委员会今天在北京共同举办“中澳社区矫正国际研讨会”,围绕社区矫正的理念及法律渊源,社区矫正的工作机构、人员选拔、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社区矫正中的罪犯处遇及矫正措施,社区矫正的评估等专题展开研讨。
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出席研讨会并致辞。郝赤勇说,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在社区内进行的罪犯处遇制度,旨在避免监禁处遇的弊端,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努力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以其矫正方式的轻缓化、人性化以及矫正成本的经济性等特征受到各国的广泛重视。从人类刑罚史演进的视野来看,刑罚总体趋于轻缓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从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看,在对重刑犯保留适用监禁刑的同时,各国越来越倾向于非监禁刑的适用。
据了解,自2003年我国开始社区矫正试点,目前已经有18个省(区、市)开展了试点工作。三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已在186个县(区)的2147个街道(乡镇)展开,共接管社区服刑人员三万八千多人。
郝赤勇说,实践证明,社区矫正有利于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有利于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刑罚执行方式相辅相成,增强刑罚效能,降低刑罚执行成本。
郝赤勇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社区矫正立法、教育矫正方法、绩效评估体系的研究,同时积极学习、借鉴世界各国好的做法和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