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遭冷暴力诉赔被驳
法制网讯 杜辉明杨春华备受冷暴力的煎熬,起诉索要精神赔偿因无法律依据被驳回。6月20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一审判决准许李红、柳辉离婚,驳回李红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据悉,因遭受冷暴力而通过诉讼索要精神赔偿的案件在我国尚属罕见。
2003年2月,李红与柳辉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好,同年生下一女孩。由于该女孩患有先天性疾病,经多方医治未愈,给柳辉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2004年11月,李红又生一女孩,夫妻感情也再次恶化。自2005年4月起,柳辉不与李红同床共枕,不与其说话,不给付生活费,其家人也对李红不理不睬。李红无法承受双重压力,一纸诉状将柳辉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认为,李红、柳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应准予离婚。但现行法律没有规定遭受家庭冷暴力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李红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不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家庭冷暴力指夫妻在产生矛盾时,对对方表现较为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其明显特征是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低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等等。很多离婚案件的前奏就是家庭冷暴力。
冷暴力,通常包括精神虐待和财产经济虐待。
精神虐待,是一种控制欲的表现。包括命令你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用污秽的语言伤害你、谩骂你、攻击你和贬低你。还包括各种极力抑制你的举动,或者对你持续使用消极攻击,试图从各方面来不停地控制你。这都属于精神冷暴力的范畴。精神冷暴力,虽然可能不直接作用于人的身体,但是它对于女性们产生的危害却是巨大的。在有些家庭关系中,其可怕性远远要超过肉体的直接伤害。
财产和经济虐待,包括对个人财产的毁坏,比如踢门、砸窗户、摔东西等。还包括伤害宠物、扣留钱款,拒绝支付各种日常开支账单等。
我国对家庭冷暴力问题还处于立法上的空白。司法实践中,大多采取指导当事人从调解的角度来解决,实在无法调解,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冷暴力的情形可以作为施暴者的过错证据,由施暴者承担离婚后果的相应责任。(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