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晨报》供本报专稿昨天,同济大学决定终止与杨杰的聘任合同,并同时解除其同济大学教授任职职务的聘任。2004年9月,同济大学通过公开招聘,聘任美籍华人学者杨杰为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教授。2006年3月21日,由于杨杰在学科建设、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不适合担任院长等行政职务,学校正式免去其院长等职务。 后经查实,杨杰在同济大学工作期间,存在着学术造假行为,其行为背离了一个教育工作者和学者基本的科学精神和诚信操守,违反了学校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规章制度,因此,学校根据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的有关条款做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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