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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平作
大庆市民戴兴友驾车通过哈大高速公路时,因路面正在维修,有长达50多公里的单侧车道被封闭,致使车辆行驶缓慢。事后他认为,公路经营者———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高速公路的标准收取过路费,却没有提供相应的高速服务,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返还一部分过路费即人民币20元整。(据新华社6月13日电)
为了区区20元钱大动干戈,不惜与一家大企业对簿公堂,对此,许多人会置之一笑,认为这人纯属是精力过盛或是不自量力。而笔者却认为,这位市民敢于依法维权,勇气可嘉,值得尊敬。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商品交易的一个基本原则是质价相称,花多少钱,就该买到与之相称的服务或产品,否则就是不公平的交易。这样的道理不用多讲,大家也都明白。在生活中,如果有人在市场上买了一斤肉,回家后却发现少了三两,一般都会返回去找肉贩理论,可是当遇上诸如“高速”变“低速”的情况时,却通常选择了容忍。
为什么呢?分析起来,无非是畏难情绪使然。有的觉得对方是“大单位”,有实力,斗不过;有的是因为垄断经营,独此一家,别无选择;更多的时候,则是习惯成自然,被人家盘剥得太多了,已见怪不怪了。正是这种不愿碰硬的消费心理,养成了某些垄断经营者的惰性,尽管经营管理中积弊多多,却仍感觉良好,我行我素。
相比之下,戴兴友的举动虽然显得有些“另类”,却实在是难能可贵。明眼人都能看得出,这起官司讨的绝不是区区20元钱,而是一个说法。事实上,近年来许多公共服务领域中发生的一些可喜变化,恰恰就归功于这些“另类”之举。比如,从前老百姓出门坐飞机,航班动辄延误两三个小时,在候机厅长椅上躺一夜的事儿也不是没发生过,而航空公司却什么说法都没有。后来,连续出现了几起乘客诉诸法庭的案例,终于使航空公司做出了调整。如今,许多航空公司再遇到航班延误的情况时,都会马上做出妥善的安排。乘客在得到了相应补偿的同时,更找回了一种人格被尊重的感觉。再比如,从前一些供暖企业不管火烧得冷热,热费都照收不误,后来在一些市民的坚决抵制下,甚至与之对簿公堂,最终让供暖公司不得不加强管理,制订了不得低于摄氏零上16度的底限……试想,如果那些人没有不平则鸣的精神和“鸡蛋碰石头”的勇气,这些与百姓生活悉悉相关的行业服务水平能有如此大的提高吗?
这起“20元官司”胜算几何?笔者不敢枉加推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即使他输了,也并非都做了“无用功”。他至少告诉大家,交易双方是对等的,不管对方是多大的“衙门”,都应该学会去平视,遇到不平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也提醒那些经营者们,没有强迫的买卖,若是还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依法规范经营行为,那么吃官司的日子还在后头。
如果几年后的某一天,当你开车经过一个高速公路入口的收费站,看到窗口上挂了一个写有“维修期间单侧通行,过路费打7折”字样的牌子时,不要太吃惊———事情本就该这样,为什么要吃惊呢?
(黑龙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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