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妈妈香港仔”占三成
香港公立医院近年数据表明,内地产妇在港分娩比例逐年上升
独家调查
算超生吗?
深圳计生局:只要父母都是内地人,在计划外生的孩子,不管地点是哪里都算超生。
有这必要吗?
律师认为,若是计划内生育,就要看父母认为有无必要生个香港仔——如果有资金保证,并欲在国外发展,可以考虑。
法规会变吗?
目前香港政府正在酝酿修改相关法规。内地父母的香港仔成人后,香港法规是否会变不得而知,永久居港权尚存变数。
本报讯 目前香港公立医院诞生的宝宝中,每三个中便有一个是内地人所生的宝宝。内地产妇在香港生孩子的情况在最近几年呈上升趋势。
香港医院管理局是负责管理香港公立医院的部门,该局新闻发言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称,内地妇女在香港公立医院分娩的比例的确逐年上升。据其介绍,2002/2003年度,在香港公立医院分娩的内地妇女有8736名,占公立医院分娩总数的23%。2003/2004年度,分娩的内地妇女有8727名,占公立医院分娩总数的25%。2004/2005年度,这个数字上升得更快,分娩的内地妇女有12293名,所占的百分比高达31%。
最初,内地妇女到香港生孩子,多到香港公立医院,随着香港公立医院近两年采取一些措施,一些内地妇女转移到私立医院生孩子。内地妇女在香港分娩的婴儿中,父母均不是香港居民的数目有上升的趋势。2002年内地妇女在港产下的婴儿中,12%的父亲并非香港居民。这个比例在2003年上升至18%,到2004年进一步上升至28%。
香港政府比较担心,因为内地产妇考虑到经济的原因,大都是在分娩当天才进入医院,此前很少接受检查,而分娩后又很快出院,令医院很难做出观察,这导致婴儿因感染、脱水、严重的新生婴儿黄疸或先天畸形而需治疗的数字有所增加,而这些儿童已经拥有香港居留权,从长远来看,对于香港的人口素质并不是一个好的影响。
说法
生香港仔不算超生?
深圳计生局称,计划外生育不管地点均算超生应罚18万
本报讯得知“交1.8万元,让你生个香港仔”一事后,一些被访者除了看重“香港身份”外也纷纷询问,“如果是第二胎的孩子拿了香港身份,是否就可以不算超生了?”对此,深圳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明确表示,只要父母都是内地人,在计划外生的孩子,不管地点哪里都算超生,并要处以18万元罚款。
不回内地难以处罚
计生局解释,这类父母若仍是内地户口便要按内地计生法规来处理,这些计划外的孩子虽然生在香港,但依然算超生。按照相关规定,要处罚款18万元。“如果超生的孩子不回深圳居住呢?”该负责人表示,“那就无法执行罚款了。”
由于计划外孩子在香港出生相对“隐蔽”,是否会有内地人存在“到香港偷生”的侥幸心理?计生局表示,只要回深居住,一来会有群众举报,二来居委会、街道办、计生部门也会上门查访。另外,这些孩子要在深圳就学、就医,超生的情况是隐瞒不了的,因此即使内地人到香港生仔也不该抱有逃避超生罚款的侥幸心理。
多数都会带回内地
深圳市晟典律师事务所的邓辉律师解释,赴港生仔总体来讲违背了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我国在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超生必须要承担法律后果,承担超生带来的抚养费。但是,在香港生仔不受限制,生孩子也不占用内地准生指标,部分人认为内地人在香港生孩子不算超生。但实际上,内地父母赴港生孩子后,多数还是要带回内地抚养,因此依然属于超生,违背了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和法律。
“但如果是头胎,那就另当别论了。”邓律师表示,“这就看父母认为有无必要生个香港户籍的宝宝了。”其建议,如果有资金保证,并欲在国外发展,可考虑在香港生仔,否则应该慎重。
据称港府酝酿“变法”
邓辉说,孕妇在香港待产签证通常都会逾期,违反香港和内地的出入境管理法。另外据其了解,目前香港政府也已经逐渐意识到内地人到香港生仔的问题。正在酝酿修改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内地人到港生仔,孩子成人后,香港法律法规是否会有变动不得而知。因此,在港生子是否可顺利拥有永久居港权尚存在很多未知数。
邓律师提醒,该代理服务涉嫌违法,因此参与其活动的待产孕妇可能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失算
过桥去香港生仔 走到桥头就生了
随着众多的内地人想生个“香港仔”,由于预产期没有掐准,或者孕妇肚子里的小家伙想提前来到这个世界,每年总有一两个孕妇将小宝贝产在了罗湖桥头。这也让深圳检验检疫局口岸医院罗湖口岸体检处的医生不得不在120赶来之前紧急客串“接生婆”。
据介绍,去年7月31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一名准备去香港生第二胎的广东籍女子行至罗湖口岸出境大厅时突然要临产,比其预产期整整提前了10天,打乱其从容去香港待产的计划。这名女子本打算让体检处的医生护送去香港。不想还未过桥,其宫口已开,胎儿迫不及待地要出来。最后只好把孩子生在罗湖桥的这边,当日12时05分在医生的协助下,胎儿娩出。
口岸体检处的穆庄主任给记者讲体检处医生客串“接生婆”故事时,还拿出了新生儿的父亲写来的感谢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