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请注意:买衣服切记看看安全类别,没标的不准销售
本报讯(记者罗凯)记者15日获悉,我市质监部门日前查获货值近100万元的一批服装产品,都是因为违反了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要求标注安全类别的规定。
日前,市质监局稽查支队对我市部分服装卖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发现,部分服装未标注安全类别,甚至包括个别知名品牌。目前,市质监局已依据《标准化法》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改正,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纺织产品,并处以相应罚款。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服装等纺织产品上必须标注其所符合的安全类别,证明产品是经专业检测合格的,其中,A类为婴幼儿用品,B类为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为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根据标准,A类产品其甲醛含量不超过20mg/kg,B类产品不超过75mg/kg,C类产品不得超过300mg/kg,同时,3类产品都不应该有异味,也禁用对人体有毒有害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婴幼儿用品还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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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产品分类示例:
A类尿布、尿裤、内衣、围嘴儿、睡衣、手套、袜子、中衣、外衣、帽子、床上用品;
B类文胸、腹带、背心、短裤衬衣、(夏天)裤子、(夏天)裙子、袜子、床单;
C类毛衫、外衣、裙子、裤子、桌布、窗帘、床罩、墙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