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女变身央视记者 联系“业务”诈骗巨款
除该案主犯外,其他5名从犯都表示认罪
本报讯 昨天上午,被控假冒中央电视台摄制组,以拍摄新闻片可以在央视播出诈骗全国多家宣传部门的李毅等6人在海淀法院受审。
6被告在法庭上供述,他们外出拍片时,有的冒充摄影师、有的冒充外景主持或是化妆师,而李毅自封的头衔是摄制组领队。
据检察院指控,现年32岁的李毅曾因诈骗被判刑三年。2005年2月李毅出狱后,没喘口气就再次重操旧业,其租赁曙光小区望河园小区11号楼501号房间,组建央视中视台摄制组,招聘潘瑞光等人,以拍摄短片能够在中央电视台播出,钓外地宣传部门上钩。先后骗取广西钦州市、广西北海市、贵州省六盘水市、中国矿业大学等单位的宣传部门20余万元。
该摄制组“摄影师”张玮在供词中说:“去年3月我应聘到李毅的摄制组工作,进门李毅就给了我两张中央电视台的记者证和工作证,我当时就想这证多半是假的,心里发虚,从来没敢往外拿过。”
身兼摄制组“编导和化妆师”的潘瑞光在口供中说:“我们去外地拍片都穿央视记者的衣服,交通费用和吃喝住宿都是请我们过去的宣传部门给报销,走时人家还给钱。”
昨天坐在被告席上年近50岁的魏女士说,她从北京丝绸厂下岗后经人介绍来到李毅的摄制组上班,没经任何考试,她也成了中央电视台记者。她平时的工作就是通过查114与各地宣传部门“联系业务”。6被告中,一夜之间成为央视记者的被告人李某,原来是个野生动物园的饲养员。
昨天受审的5个从犯都曾供述他们怀疑过李毅的摄制组是假的,但是找份工作不容易,为了挣钱他们就都跟着李毅干了。昨天,除该案主犯李毅外,其他5名从犯都表示认罪。 |